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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见的需要办理委托公证的事项
申办公证的流程
当事人需要提供的材料
取得公证书的时间
公证费
常见问题解答
常见的需要办理委托公证的事项
● 委托领取产权证
● 委托出卖房产
● 委托(按揭)购买房产
● 委托办理产权登记手续
申办委托公证的流程
● 当事人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,提交相关证明材料
● 公证处进行相关审查,依法出具公证书
● 当事人交纳公证费,领取公证书
当事人需要提供的材料
● 通用材料
1.委托人的身份证、户口簿;
2.受委托人的身份证(办理本市房产需提供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);
3.委托书;
4.委托人需要亲自到公证处申办委托公证。委托出卖夫妻共有房产的,夫妻双方均须到公证处申办公证。
● 委托领取产权证的,需要另行提供《业务受理单》原件
● 委托出卖房产的,需要另行提供房屋所有权证、房主配偶的身份证、户口簿及结婚证;房改房还需提供房改档案(需要到长春市房产档案馆查询并复印,点击房产更名一点通了解具体情况);房主无配偶的,需提供未婚证明/未再婚证明(证明样本在资料下载区,可以下载或者复制)
● 委托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,需要另行提供购房合同、交款发票
取得公证书的时间
当事人提供的材料齐全后,一般当天(**快两小时左右)即可取得公证书。
公证费:
委托公证的公证费一般为200元。当事人需要增加公证书副本的,每增加一份,加收10元副本费。
常见问题解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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